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,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,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,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,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 ,经核查 ,伪造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,据悉 ,
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,被产权人投诉。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
:一是要恪守诚信 ,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,避免参与虚假登记。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 ,依法实施信用惩戒、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。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
。罚款5.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,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
近期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,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。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 ,
针对申请人,经核实 ,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.15万元 、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 ,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。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。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,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、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。该局要求: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扰乱市场秩序 。
